2008年4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心想发财 偷拆广告牌
王荣忠

  日前,义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大万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6万元。
  去年9月12日,孙大万谎称是义乌市商城大道一广告牌的所有者,指使收废品者拆除,并将这块价值43400元的广告牌卖了3200元。
  9月22日,孙大万以同样的方式窃得价值13万元的房产广告牌一块,卖了5800元。他盗窃作案5次,被盗广告牌共计价值26万余元。